新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超10万次 九成在项目招标环节
26.12.2014 06:3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3日,即将参加招标的新疆韦邦鸿业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崇旺拿着从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说:“这是证明我们公司清白的证据,咱们生意人就是要遵守商德法规,不做有悖于法律的事情。”据介绍,对有招标意向的生意人来说,在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参加招投标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项。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计,截至12月24日,全区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259次,比2013年同比上升112%,其中被查询的单位和个人查询共计103097人(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谭淑丽介绍,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集中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信贷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其中,最主要领域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查询比重超过九成。
“如果查询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将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由其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代价。最直接的表现是限制和取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或者单位的投标资格,这将会有效提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谭淑丽说。
2014年11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发改委、司法厅、公安厅等28家厅局单位签署《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配合的意见》(简称《意见》),并与其中11家单位签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施办法》,共同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开展。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说:“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密切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立足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促进相关行业和领域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杨舒涵、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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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4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