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构筑“立体化”法网抵御宗教极端主义危害

23.01.2015  01:10

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新疆“两会”上获悉,面对宗教极端主义的“流毒”,2015年,新疆将不断完善立法工作,通过构筑“立体化”法网,抵御宗教极端主义对新疆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领域的渗透,应对“三期叠加”的复杂形势。

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为抵御宗教极端主义的“流毒”,应对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复杂形势,新的一年,新疆将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制定自治区反恐法实施意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及去极端化法规等地方立法工作,以构筑“立体化”法网,“重拳”打击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危害。

记者采访自治区人大相关负责人了解到,2015年1月1日起,新疆正式实施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下简称《条例》),新增条款18条重点就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对新疆在维护社会稳定、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凝练出的实践经验做了吸收。

此外,《条例》针对“三股势力”的新特点、新动向、新趋势,以及目前新疆宗教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之在处置层面既有政策规定,更有具体法律依据。

新颁布的《条例》以维吾尔、哈萨克、汉三种文字进行印制。(阿依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