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曾感染宗教极端思想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中新社乌鲁木齐5月25日电 (苟继鹏)“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没有限制我的各种权利,完全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我收到开庭通知后还邀请了辩护律师。”在24日举行的涉疆新闻发布会上,一位曾经的服刑人员通过录制短视频的方式,讲述了他感染宗教极端思想并走上歪路的案例。
他说:“法院在开庭当中问我有什么话要说,有没有自己申辩的话语,都问我,我觉得非常公平。”最终他因犯了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我非常痛恨三股势力,那些极端思想、极端分子。”这位曾经的服刑人员在视频中说,入狱以后,在警察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他找到了自己的出路。服刑期间,他取得了新疆大学汉语翻译和法律本科学历,并因立功表现减刑,提前两年零九个月回家。出狱后,他成功创业,如今有了自己的企业和幸福的家庭。
他的辩护律师麦提图尔荪·阿卜拉,当日也通过录制短视频的方式,讲述了此案开庭审理的过程。“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提出异议、提出质证、进行辩护和最后陈述等权利。”
麦提图尔荪·阿卜拉说,庭审过程中,法庭得到充分的证据证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我告诉被告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提出上诉,你有这样的权利。然后他表示要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依法受理,组成合议庭审理,听取他的上诉意见,依法核查。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认可了法院的判决。”
一直以来,新疆坚持依法打击恐怖主义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勤称,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恐案件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袁勤还说:“新疆充分保障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辩护的权利。据统计,新疆现有少数民族法官占全部员额法官47.1%。研发了‘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多语种语音智能翻译转写系统,实现多语种文书之间的快速文本互译。”
“对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我们会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指派辩护律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玉山江·艾山说,对患严重疾病服刑人员“能保尽保”,依法维护罪犯会见权、通信权和其他未被剥夺的合法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