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9部门联动:谁敢违法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27.01.2015  18:46
新疆9部门联动:谁敢违法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 环保厅
新疆9部门联动:谁敢违法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 环保厅
新疆9部门联动:谁敢违法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 环保厅
新疆9部门联动:谁敢违法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 环保厅
新疆9部门联动:谁敢违法排污必将受到严惩 - 环保厅
来源: news.ts.cn

新疆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视频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 《中国环境报》记者杨涛利摄影报道)1月26日,由新疆环保厅、自治区人大环资委、法工委主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等9个部门参加的自治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视频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推动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自觉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惩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被喻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该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首次明确环境监察部门的法律地位,将对环境污染企业予以停建罚款、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业关闭,同时还将对企业法人予以行政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出席动员会并讲话。他说,新环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环境责任、企业和公民的环境权利与义务,构建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将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新环保法,做到家喻户晓,成为污染者头上的“紧箍咒”。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建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违法项目和环境污染实施“零容忍”,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为各族人民的福祉、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新疆提供坚实保障。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新华在动员大会上说,在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方面,自治区高院按照审判专业化的思路,在民一庭内部设置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合议庭,要求各地、州中级法院根据环境资源审判业务量,合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案件数量不足的地方,可以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全区各级法院将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公众参与和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意愿,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各级法院正在加强对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调查研究,着力构建和规范公益诉讼制度,规范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制度,有效破解环境公益诉讼难题。通过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全力支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平安新疆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惠永在会上发言。他说,为配合新环保法的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2014年起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再延长两年。自治区检察院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严打破坏环境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打击危害土地、矿产、森林、水土等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以监督办案为着力点督促全疆各地快捕快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同时要深挖和严打“保护伞”。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政委安尼瓦尔·艾买提表示,全疆公安机关正根据公安部的部署,与环保部门实行联合联动执法,依法保护环境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紧紧围绕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化工、造纸、医药、印染、采矿、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犯罪线索,广辟案源,加大对犯罪源头、犯罪核心和犯罪外延的打击力度。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孙昌华在会上介绍,内地一些省份一年向司法机关移交环境违法案件多在上千件,多的一些省份一年达到几千件,而新疆近几年来向司法机关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仅4件,这4件均是由自治区环保厅督办移送司法机关的,地州市县环保局尚未有直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环保部近期要求各地要在春节前后查处曝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自治区也将在春节前后曝光一批案件。

    各地州市、县(市、区)环保系统参加会议。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新华在会上讲话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惠永在会上讲话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孙昌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在会上讲话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政委安尼瓦尔·艾买提在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