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阿勒泰市城市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之后,被引流到中水库冬储夏灌。正是有了这座中水库,阿勒泰市实现了城市污水零排放,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全部用于绿化植树造林,园区近2万亩戈壁滩变成了一望无际的绿海。
阿勒泰市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库是新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
2021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根据文件精神,新疆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截至目前,新疆共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11座,其中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95座,实现了所有城市、县市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阿勒泰市等37个县市实施再生水“冬储夏灌”设施建设,已建成41座中水库,为实现污水处理全利用创造了条件。新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由“量”向“质”和由“处理”向“再生利用”的转变。
数据显示,2019年,新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23.6%,较2018年增加约12个百分点,2021年达到35.49%,新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正在逐年提高。
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建厅、水利厅、工信厅编制印发了新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州、市)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推动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除此之外,新疆按照国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保好水”“治差水”,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水源地监管效率,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强化水环境管理,定期对新疆水环境质量进行调度分析,建立水环境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新疆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