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排查治理气瓶充装安全隐患(图)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6日电(记者 韩婷)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获悉,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充装行为,保障全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自治区质监局自3月1日起全面启动2018年气瓶充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检查组对昌吉市红升氧气站的气瓶进行检查。陈硕 摄
日前,自治区质监局召开乌昌地区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互查工作启动会,通过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和昌吉州质监局同步开展互查工作的方式,对相邻区域充装气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排除治理隐患,消除事故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据悉,此次互查工作重点在对乌昌地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和工业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气瓶充装安全专项整治。
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康力源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的气瓶进行详细检查。马映雪、陈硕 摄
据悉,由自治区质监局、乌鲁木齐市质监局、昌吉州质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两个检查组已深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米东区、昌吉市和呼图壁县等地,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和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气瓶充装单位的人员条件、设备场地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详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气瓶充装单位当场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气瓶充装单位在整改期限内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严格遵守法规,主动履行安全义务,切实加强对气瓶的安全管理。同时,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证从事充装活动,主动申报使用登记,及时安排气瓶检验,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推进电子标签管理。
检查组专家在呼图壁县新疆汇江标准物质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讲解相关安全知识。马映雪 摄
“在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法依规进行交叉检查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气瓶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李雪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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