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排查党员领导干部十类问题 1个多月立案50件处分34人
新疆排查党员领导干部十类问题
1个多月时间立案50件处分34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
9月24日,记者从新疆纪委获悉,全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前对涉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十类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
据新疆纪委介绍,根据中央第六巡视组《关于对新疆维吾尔新疆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新疆纪委于7月底下发《关于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关“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十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清理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等“十种类型”问题。
这“十大类型”问题为:一、违反政治纪律;二、在朝觐审批中收受贿赂或利用职权违规安排人员特别是干部亲属朝觐;三、插手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从中收受好处;四、与民企老板关系密切、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及工程承包商等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五、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做生意谋取不正当利益;六、干预企业改制、违规向有关企业输送利益;七、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八、生活作风不正、搞权色交易;九、干预司法和案件查办;十、拥有多处房产、实际收入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明显不符。
按照新疆纪委部署,全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一个月时间,对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清理、分析,并对清理出来的线索进行了集中排查、规范处置。目前,“十种类型”问题线索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在此基础上,各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和新疆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时间、集中优势力量对重点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已立案50件,处分34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3人。(王梅 孟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