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按照宗教规律做好宗教工作
自治区党委提出,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规律去做好工作。这是充分总结了古今中外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充满了智慧,内涵深刻。必须深入领会,正确贯彻。
一、认识宗教的本质及其规律
宗教是对超自然神秘力量(上帝、安拉等)和神秘境界(天堂、地狱)的信仰和崇拜,是一种非科学的或迷信的观念,属于思想认识范畴,但却容易被不同政治势力利用来达到其政治目的。
宗教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发展,社会的高度完善而逐步走向衰落直至消亡。在当前宗教存在的社会条件没有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不会消失的,也就是说宗教的存在、发展和消亡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而不能人为地去消灭宗教。
宗教的兴衰取决于它适应社会发展的程度,适应则兴,不适应则衰,甚至走向消亡。这是宗教发展的普遍规律。
二、宗教的“五性”对做好宗教工作的要求
按照宗教规律去做好工作的前提是,必须从中国宗教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中国宗教的主要特点,即“五性”特点。
(一)长期性
宗教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深刻的自然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和社会根源。这些复杂的根源不消除,宗教就不会消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程度以及人们思想认识的水平还远未达到足以消除宗教根源的程度,决不要做违背历史规律的事。”宗教的长期性对宗教工作的要求,就是不能急于去消灭宗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将长期存在。对宗教要有耐心,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犯急心病,不能用行政手段消灭宗教。
(二)群众性
在我国,信仰宗教的群众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虽然信教群众在全国人口总数中的比例是少数,但绝对数很大。在新疆,信教群众的相对数和绝对数都非常大。面对如此众多的信教群众,宗教问题处理的任何不慎,不仅会给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带来严重损失,还会不时给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群众利益无小事,同样,信教群众的利益也要认真对待。宗教的群众性告诉我们,对待宗教问题,实际上就是怎么对待信教群众的问题,所以不可小视。
(三)民族性
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紧密交织。如果宗教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民族问题,对民族关系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祖国统一带来严重破坏。因此对于宗教问题不可简单处理,要高度重视。
(四)国际性
我国五大宗教中,除道教外,其余均为国际性宗教。宗教问题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国际关系,甚至引发国际争端。
(五)复杂性
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历史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国际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文化问题等紧密交织,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因此处理宗教问题要特别慎重,正如列宁所说,对待宗教问题要“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简而言之,就是要慎之又慎,不可简单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