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护照签发管理新政全面推开

24.08.2015  12:14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芳菲报道)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只需一张申请表就能轻松办理。

    8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自治区加快普通护照管理改革,8月起全面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所有居民申请普通护照政策一致。同时规范和简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满足各族群众正常合法出入境需求。

    “三表合一”最方便之处就是申请人只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取一次像,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只提供一份,就能轻松完成护照及往来港澳、台湾相关证件的申请办理。

    与原有的3份表格(《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对比,《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个人信息项变动最大,婚姻状况、工作单位、户籍所属派出所和家庭主要成员等都无需填写。国家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现役军人按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据了解,从5月起,石河子、克州、克拉玛依已先行试点执行《自治区普通护照政策签发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政策调整,这三地居民办理的旅游护照可以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