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新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企业职工培训最高每人补贴6000元
人民网4月27日电(那衣)记者26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技能扶贫,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此举将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覆盖面,重点支持、引导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员工培训,并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个体工商户培训、高校和职业院校在校生创业培训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文件明确指出,将重点支持企业职工培训。各类企业职工在岗或脱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最高给予6000元每人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高级工层次的培训补贴从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5000元。各类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最长6个月,每月不超过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有组织转移就业劳动者,在疆内输出地、就业地均可参加“技能+国家通用语言+基本劳动素质”的三合一培训,最高给予3300元培训补贴。
同时,倾斜支持就业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高校、职业院校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给予每人600元的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不超过125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参照企业职工培训要求和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自治区还将积极探索支持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乔鹏程介绍说:“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期间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培训,以及城乡未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的,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此次政策与以往相比,享受政策人员范围更广。将企业职工的范围扩大到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将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对象从企业新招录员工扩展到包含见习期在内的企业全体在职职工;将高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纳入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将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运营的平台企业和新业态企业的职工线上培训纳入政策范围。
此外,将线上培训的职工范围扩大到与企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职工;将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纳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
据悉,该政策从2020年1月1号起执行,将延续至2021年12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