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04.06.2018  01:14
原标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唱响“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旋律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疆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任期内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2017年全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39.9%、43.4%,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四项相对指标分别下降60.1%、64.2%、23.8%和85.4%。截止2018年5月31日,全疆连续788天没有发生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的事故。

多年的实践证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形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全面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个主题,聚焦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要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1+3+ 3+改革创新”工作部署,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企业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企业进一步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深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查自纠,逐个领域、逐个部位、逐个环节梳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全覆盖,要完善排查项目明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切实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

三要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把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准入关,高风险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要深入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指示精神,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内容,纳入各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要广泛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宣讲中央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加强监管执法宣传报道和隐患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移动终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科普宣传,持续推进安全文化传播,普及安全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避险能力,调动起群众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安全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之一,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忧患意识,积极投身“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安全素质,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全疆持续平稳向好的安全生产形势,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责编:杨睿、韩婷)
自治区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亚心网乌鲁木齐6月20日讯(记者 张治立)讲解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