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 7月排名从年初全国第15位降到24位
今年7月份,新疆广告违法率全国排第24位,而今年年初还排在全国第15位,新疆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
9月11日,在自治区工商局举办的“全疆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视频培训会议”上,通过调取国家工商总局建立的“国家广告数据中心”数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报出新疆虚假广告排名位次。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营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广告业健康发展,自治区工商局特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等专家,于9月11日在新疆讲授新《广告法》立法目的及修法的有关情况。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由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高建东主持。高建东表示,今后将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和自治区广告监测中心的系统监测数据,大力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效能;指导媒体单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健全制度,强化自律;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综合治理。
新《广告法》视频培训会议现场。于江艳摄
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建立了“国家广告数据中心”,该中心实时监控全国各地新闻媒体广告违法情况。监控数据显示:新疆上半年广告违法率全国排名第19位,1月份新疆广告违法率全国排名第15位,2月份全国排第13位,3月份全国排第12位,到7月份新疆广告违法率全国排第24位。从监测情况看,新疆广告违法率情况今年在逐步下降。
该数据中心不仅能监测全国广告违法率,而且还能监测到某地区各家媒体广告违法率排名。在现场,张国华司长就调取出新疆一家媒体发布的治疗糖尿病的违法药品广告。“到今年第四季度,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将正式向社会发布全国各地广告违法率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张国华司长说。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说,多年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支持下,全区工商系统认真贯彻实施《广告法》,积极推进实施广告战略,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在指导行业发展、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广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具有新疆特色的广告产业发展体系,为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4年,新疆广告收入达到23亿元。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表示,未来新疆广告产业发展前景光明,特别是随着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为新疆广告事业发展创造了广阔天地。
针对薄弱环节,自治区工商局将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持住全疆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势头,将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作为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建立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推动全疆广告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员会、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各主要媒体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此次电视电话会议还在全疆21个地州市工商局、区局直属分局和部分县、市工商局都设立分会场。全疆工商系统以及各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联系会议成员单位3000余人参加会议。
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广告都纳入监管
浏览互联网,突然弹出一条广告,怎么也关不掉;微信朋友圈买的面膜不但没美容,反而毁容,这该怎么办?新《广告法》于9月1日实施。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昨日记者专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
记者:目前,互联网广告越来越多,如何监管互联网违法广告?
张国华:互联网广告诞生于1997年,旧《广告法》实施了20年,其生效时互联网广告还没出现。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最近几年互联网广告发展迅猛,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其中百度去年广告收入就达到四五百亿元,今年有望突破700亿元,还有腾讯,今年上半年广告收入增长89%。
新《广告法》新增了互联网违法广告监管,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必须确保一键可关闭。关于互联网广告监管,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起草“互联网发布广告暂行办法”。
同时,到今年年底,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将在全国选取1000家互联网,对互联网广告也进行实时监管。
记者:新《广告法》对微信朋友圈卖假冒伪劣商品是否有惩治办法?
张国华:对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还没纳入监管,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虚假广告,将视同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一样给予处罚。
记者:新《广告法》是否加大了广告违法惩治力度?罚款额度是否有变化?
张国华:旧《广告法》没有处罚定额,新《广告法》处罚定额最高达到200万。对不提供真实广告合同的处罚,以前是按照标的的1-5倍处罚,而新《广告法》处罚标的起步是3-5倍,最低罚款20万元,高的100万元,提供不出广告合同的按照定额处罚,最高罚款200万元。
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媒体,将暂停或取消广告发布资格,或建议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广告的责任人行政处分;若一家媒体两年内3次发布严重虚假广告,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
记者:对新疆广告业发展有什么好的建议?
张国华:新疆物产丰富,但很多产品在全国知名度不高,新疆广告环境还有待提高。依托广告来提高新疆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还需要新疆广告业在营销和策划上下功夫。(于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