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新疆师范大学路永照等11名同志获得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3.11.2015  12: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91号

 

 

关于批准新疆师范大学路永照等11名同志获得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

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高等院校教师系列政治、语文、地理、数学等4个专业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路永照、徐军华、赵新华、刘韵华、汤允凤、李琰、董玉成、艾热提·阿布力克木、杨余辉、马倩、来风兵等11名同志自2015年9月21日起获得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