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居民办理“旅游护照”可个人持有

21.08.2015  14:58

  

  

  申请普通护照几个常见问题

   旅游护照由谁保管

  新疆居民因旅游事由办理的因私护照已可以发放个人持有。具体流程为:申请人向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交验身份证(二代证)原件,属国家公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出国(境)的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比对有关数据库,审核通过的发放个人持有。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与事由相符的材料。

   哪些情形不予签发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收费标准是多少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不含丢失补发)护照200元/本,丢失补发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