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改善看新疆:"就业优先"战略缓解"就业难"现象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昕宇报道)从小就喜爱民族手工刺绣、服装搭配的莎丽娅·霍拜,10多年里在服饰业闯出了一片新天地,年销售额上千万元。“如果没有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就业扶植政策,我的创业之路不会这么顺利,也不会有今天的业绩。”9月23日,新疆沙里金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莎丽娅深有感触地说。莎丽娅毕业于新疆纺织工业学校服装设计专业,9年前在自治区就业扶植政策的支持下,她创办了沙里金服饰有限公司。目前,她的公司已有70多名员工,年销售额上千万元,并吸纳20多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近年来,和莎丽娅有着类似经历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做好就业工作,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扩大就业确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明确提出“就业优先”战略,采取最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未就业大学生以及农业富余劳动力等三类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并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成效显著。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攀升
为解决大批扩招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自治区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突破性政策。如2009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以及2010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等,这些就业政策在全国享受优惠政策覆盖人员范围最广、突破国家政策最多、政策含金量最高。
这些强力举措给大学生的就业带来了希望,也使众多大学生成为促进就业措施的受益者:全区2009年底前登记沉淀下来的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区选派了2.3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见习,培养结束后按培养前签订的协议安排就业,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占84.6%,女性毕业生占63.3%。2010年至2013年,全区23.8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从2009年的82.5%提高到2013年的88.4%,提高近6个百分点。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肖明介绍说,全区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以及传统的就业观念影响较大。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特别是女性毕业生,以及农业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困难。同时,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十分紧缺。
为破解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意愿与岗位条件不符而产生的“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现象,自治区将城镇失业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企业新招用员工职业培训纳入补贴范围,实行普惠制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2010年至2013年,全区对30.2万名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大学生进行企业对接、岗位对接为主的订单定向培训;对3.1万名少数民族劳动者进行了“技能+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并开展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315.1万人(次),全区有意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普遍接受了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在创业方面,自治区2009年出台了《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把未就业大专院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并对3.6万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后当年创业成功率18.9%。
目前,全区已创建16个创业型县(市),建成72个创业孵化基地,67个创业园区。2010年至2013年共为29.1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7.1亿元,带动就业49.6万人,年均发放贷款7.3万人、贷款金额24.3亿元。2014年上半年,全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0.28万人,放贷1.62亿元,带动就业0.6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