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用一年时间开展“法治新疆”宣传教育活动

26.11.2014  23:44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学军在会上讲话。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摄影报道)从现在起,围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法治问题、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各族干部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新疆集中一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法治新疆”宣传教育活动。

    11月26日上午,自治区召开“法治新疆”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学军指出,刚刚结束的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为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李学军强调,开展“法治新疆”宣传教育活动,是宣传文化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媒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和宣讲、阐释,迅速在全疆兴起“法治新疆”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要坚持持续发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使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让各族群众时时处处听到声音、看到画面、感受变化,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李学军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对宣传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推进“法治新疆”宣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要推动形成“法治新疆”的浓厚氛围,使各族干部群众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形成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

    自治区“法治新疆”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