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宗教界在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提出,长期以来,新疆宗教界不断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带头制止影响民族团结言行,带头宣传身边民族团结典型,争做民族团结模范,引领信教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处副处长阿布力孜·托和提结合新疆实际,阐述了自己的见解。
新中国成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新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极大激发了宗教界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新疆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民生建设不断加强,天山南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与宗教界付出的努力密不可分,宗教界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阿布力孜·托和提说,长期以来,新疆宗教界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站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大力传承和弘扬我国各宗教倡导和平、团结、中道的优良传统,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已故知名爱国宗教人士、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前任哈提甫居玛·塔伊尔大毛拉阿吉曾说,新疆自古以来就有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各民族更是亲如手足,互帮互助,即使不断有分裂破坏活动,也都无法改变各民族一家亲的现实。广大爱国宗教人士的立场向来都很坚定,从未动摇过。”阿布力孜·托和提说道。
2015年6月14日,自治区召开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对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70名“五好宗教人士”代表进行了隆重表彰,充分肯定了新疆爱国宗教人士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阿布力孜·托和提说,在新疆,广大爱国宗教人士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带头制止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带头宣传身边民族团结典型。尊重不信教群众和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睦,争做民族团结模范。新疆宗教界传承和弘扬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仅在宗教活动场所向信教群众大力宣传爱国守法、团结稳定的思想,而且利用各种场合揭露和批驳宗教极端势力散布的歪理邪说,引导信教群众正确理解伊斯兰教基本教义。通过“讲经”“解经”,深入揭批宗教极端思想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本质,广泛宣传宗教中和平、团结、宽容、中道、善行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用正信戳穿宗教极端势力宣扬的歪理邪说,坚决同宗教极端思想作斗争。
在新疆反分裂斗争形势极其严峻的关键时期,我区广大爱国宗教人士总是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大胆亮剑,旗帜鲜明地向宗教极端思想宣战,以正信正行汇聚起爱国爱疆,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正能量。阿布力孜·托和提举例说,2014年“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我区70余名宗教人士在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清真寺严厉谴责暴力犯罪行为,痛惜无辜生命,痛斥无情杀戮,号召宗教界人士同仇敌忾,共同声讨揭批暴力恐怖分子的罪恶行径,深刻揭露暴力恐怖活动的罪恶本质,表达了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立场,发出了新疆伊斯兰教界遏制宗教极端,严打暴力恐怖,维护长治久安的最强音。与此同时,爱国宗教人士利用网上讲经、巡回演讲等形式,进一步深化讲经解经工作,他们正确讲解经典,深刻阐释教义,揭示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的本源,维护伊斯兰教的纯正性。
阿布力孜·托和提说,一直以来,新疆宗教界发扬优良传统,带头学科学、用科学,引导信教公民掌握科学技术和先进生产方式,依靠科技勤劳致富,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改善生活。爱国宗教人士通过承包土地、兴办实体、种植、养殖、运输、食品加工等走上富裕之路,积极参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融入现代文明健康的生活,并引领广大信教公民勤劳致富,努力营造劳动光荣、致富光荣、崇尚科技光荣的良好风尚。
近几年,在自治区和各地(州、市)普遍开展的“五好宗教人士”“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勤劳致富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涌现出了许多典型模范。与此同时,宗教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在公益捐赠、安老助学、扶贫济困、心灵慰藉、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