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新疆、宁夏—白俄罗斯经贸合作暨特色商品展洽会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外贸)企业:
根据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新疆、宁夏—白俄罗斯经贸合作暨特色商品展洽会的通知》(新开放办发〔2015〕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对白俄罗斯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强友好交流和经贸合作,2015年11月18日至20日,我区将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市举办“新疆、宁夏—白俄罗斯经贸合作暨特色商品展洽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洽会背景
白俄罗斯地处欧洲中心,作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是连接俄罗斯和中欧腹地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核心的枢纽之一和重要节点。2013年中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边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经贸关系发展成效显著。今年5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白俄罗斯的访问是一次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布路之旅,为两国合作注入强劲动力。第四届亚欧博览会期间,白俄罗斯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白俄罗斯共和国馆日,推介了中白工业园。该国对与新疆合作态度积极主动,希望双方加强经贸合作。本次展会由新疆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贸促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联合承办。
二、参展企业及范围
展洽会采取由自治区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展企业名单。参展企业应是具备一定规模和规格的,能代表新疆本行业发展水平的企业。
展品范围分为:货物贸易类,包括化工产品、石化产品及设备、机械设备及车辆、食品和饮料、轻工纺织产品、五金建材、灯具、卫浴厨具、家具、家电、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新能源;服务贸易类,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电子消费品、信息技术、通讯电子、教育培训、体育器材、旅游产品、文化产品及动漫、信息咨询等各领域。
三、展会时间与地点
时 间: 2015年11月18日-20日
地 点: 白俄罗斯明斯克市亚·古帕拉大街27号(别林杰尔展览公司)
四、日程安排
出境时间: 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
布展时间: 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
展会时间: 2015年11月18日-20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撤展时间: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
入境时间: 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
五、展会规模、招商目标
本次展会规模初步为80个标准展位(3×3㎡)。
招商目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50家,兵团商务局、宁夏商务厅各15家。
六、费用支付
(一)展位费用: 6000元人民币/个(每个展位配置与展台周长相适应的壁板、地毯、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1个插板、3个照明灯、1个垃圾箱、中俄文楣板)。
(二)人员费用: 16800元人民币/人(含邀请费、签证费、往返交通费、境外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运输费等),参团行政单位人员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三)展会支持: 参展企业一个展位费与2名参展人员费享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60%;展品境外运输和展会境外宣传费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四)费用缴纳: 本次展会人员服务由港中旅国际新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企业报名时以转账、汇款等方式缴纳费用,展位费用和人员费用由港中旅国际新疆旅行社统一收取并对外支付。
收款单位: 港中旅国际新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国银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 1082 0326 9078
行 号: 1048 8100 4016
港中旅联系人: 郭 蕾 手机:13999929950
王丽娜 手机:13565996615
(五)参展企业自报名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费,汇款时请备注“白俄展”,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展企业费用补贴申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财企〔2014〕127号)规定,由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申请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低于6500万美元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补贴于次年拨付企业。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事项
1.招商招展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
2.参展企业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展位申请表、参展人员信息表、展品登记表,并将纸质版或电子版表格发至自治区农机局,由我局统一汇总报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参展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张、护照原件、2寸白底护照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企业名称、参展人员全名)、派遣函2份(请提供空白公函,加盖公章,由签证中心负责打印俄文担保函)。
4.此展会启用《展会管理系统》,参展企业统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xjftec.gov.cn )。通过登陆“企业空间”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企业须认真填写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无法登陆可直接填写附件表格,发送至自治区农机局。
(二)参展要求
1.展示的相关资料应采取印刷品、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布置内容和相关资料应使用中俄2种以上文字,以便于客商参观、了解企业及产品信息。
2.展品外包装须符合国际市场规定,突出企业形象。
3.展品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档次,必须是取得合法证书的产品或商品。禁止侵犯商标、专利、版权及假冒伪劣商品参展。
4.参展商品体积不得超过1立方米、重量不得超过150公斤,超过部分费用由企业自理;参展商品不回运,展会结束自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柳 磊 邮箱:[email protected]
杨倚婷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91—2816270、2322802
传 真:0991—2817258
自治区农机局: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0991-4335957(传真)
附件:1.展位申请表
2.参展人员信息表
3.展品登记表
4.白俄罗斯情况介绍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