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保工程筑强边疆生态屏障
新疆国土面积占全国的1/6,森林覆盖率却仅为4.87%,生态极为脆弱。保护好天然林,对新疆资源增长、生态稳定、民生改善、林区和谐、稳边固疆、精准扶贫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998年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新疆严格执行天然林管理制度,在果断调减商品材产量基础上,于2005年主动停止了每年8万立方米的天然林采伐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施行全面禁伐,实现了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目前,全区天保工程共有13个地州(市)级、44个县级实施单位。
新疆将天保工程作为改善生态的绝佳机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年,自治区政府与13个工程区地州(市)政府签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治区林业厅与天保工程地州(市)林业局签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两份《责任书》如同两份“军令状”,将天保的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和具体人员。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新疆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三增长”。工程区森林面积由209.47万公顷增加到228.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5.66%提高到28.94%,林木净增长2248万立方米。2017年,全区天保工程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000多亿元。
保护天然林,国有林场当仁不让。1954年起,新疆陆续建立起多种类型的国有林场。天保工程实施后,国有林场体制不顺等问题随之显现,严重影响自身发展及森林资源保护。探索创新体制,加快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明确对国有林场实行分类管理,生态公益型林场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2003年,新疆林业厅直属天山西部林业局和阿尔泰山林业局两个森工企业改制为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2008年,在林业厅11个直属林场的基础上,新疆成立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三大直属林管局改制、成立,形成了完整的山区国有天然林管理体系。2012年,新疆又一次性将林业厅直属的3个国有林管理局25个山区国有林场由企业改制为全额事业单位,更名为林管分局,赋予保护、经营和培育森林资源职能。
目前,新疆共有107家国有林场,保护着1310万公顷天然林区林地,蓄积2.76亿立方米。44个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全部改制为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为天然林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新疆把所(站)建设和管理与天保工程建设内容紧密衔接,使管护所(站)成为天保工程有效实施的基层单位、基层组织。截至2017年底,新疆天保二期工程共新建、维修326座所(站),面积77505平方米,投入资金2.17亿元。
天保工程带动了后续产业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和职工收入。
新疆以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为重点,鼓励在林区开展以职工为主体的多种合作形式的旅游开发活动,培育和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批复建成36个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成为天保工程区新兴产业。截至2016年底,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现有森林旅游服务、种植养殖、物业出租、农业综合开发、冰雪运动服务等林下经济项目85个,营业收入5354万元,盈利690万元。
通过转型发展,天保工程区职工就业从培育采伐森林的单一职业,向森林管护、资源培育、旅游服务、种养加工等多个行业转化,实现了职工收入平稳增长。2016年底,天保工程区在册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5.9万元,在职职工社会保险全覆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应保尽保,林区民生明显改善和发展,促进了林区和谐稳定。(记者 刘倩玮 通讯员 肖中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