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维权”长效机制正逐步完善

24.10.2014  18:36
  

  为了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效能,合力维权,2011年7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32个成员单位基本涵盖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

  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政府统一领导、消协牵头组织、工商积极推动、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消费大维权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它也是新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消费维权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自2011年以来,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大维权”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了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消费侵权案件和消费纠纷暂行办法等10余项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区、地州市、县三级维权网络和工作格局。

  从2012年开始连续三年,大维权工作被纳入自治区机关单位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推进了消费大维权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2013年,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上线,进一步加强了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有效地处理侵权案件、解决消费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避免了市场监管盲区或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提升了新疆消费维权社会化整体水平。

  2014年,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将网络服务平台的投诉窗口前移到消费者的手机上,实现了消费宣传在身边、消费侵权由我诉的指尖上的3·15。平台每天推送4条信息,并通过“消费观察”、“消费焦点”、“消费警示”、“你来我往”和“服务指南”5个板块,与消费者进行消费教育引导和维权内容的互动,激发广大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我权益的热情。

  三年来,“大维权”长效机制在整合维权力量、加强互动协作和强化消费教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和强大优势。

  大维权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结束了新疆各部门单打独斗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局面,形成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社会化消费维权工作格局。

  目前,大维权长效机制还在不断完善中,今后还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与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与行政调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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