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前列
前三季度新疆经济运行情况解读之四: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前列
今年3月,乌鲁木齐市市民蒋辉民发现自家小区里的房屋租金从去年的1500元涨到2500元了,跟家人商量后决定将自家的房屋租出去,并重新买了一套大房子居住。10月25日,蒋辉民如期收到了租户当月汇入卡里的2500元租金,而这笔钱就成了他每月的固定收入,加上和妻子共同经营的超市收入,蒋辉民一家每月的收入都在万元左右。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相关情况,其中,前三季度新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40.37元,同比名义增长(指不扣除价格因素的增长比率)10.5%,增速居全国之首,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2.95元,同比名义增长13.7%,增速位居全国第二,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这一消息格外引人注目。
增幅数据显示出新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国前茅,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为啥感觉收入好像并没有多高呢?10月23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
她先让记者看了一组数据:前三季度,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22.0%,经营净收入增长28.9%,财产净收入增长7.7%,转移净收入下降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8.9%,经营性收入增长10.1%,财产净收入增长10.3%,转移净收入增长17.4%。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不含个体、私营)人数339.3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2.26万人,增长3.8%;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16元,增长8.4%。
潘玉珍解释,这组数据表明,在这一阶段,新疆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潘玉珍认为,多重因素促使新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今年以来,自治区连续第五年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实施了25类150项重点民生工程,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启动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活动,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加。如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工资、部分企业工资提高等支撑了工资性收入增长。另外,小微企业减负力度加大,居民服务行业小微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收益增加,带动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
尤为明显的是,出租房价格上涨以及银行业、互联网金融业不断推出理财产品,有效扩充了城镇居民的财产收入来源,拉动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而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三个方面:农村用工标准、农村干部基本报酬,以及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等因素,带动了工资性收入增长;林业、牧业以及农村第二、三产业的持续发展,拉动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土地流转,农村居民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和出租机械等收入的增加带动了人均财产性净收入增长。
潘玉珍强调,虽然两个增速排位表明今年以来新疆城乡居民收入仍保持着较快的增速,但在观察“增速”这个相对数的同时,还需观察城乡居民收入“总量”这个绝对数。从收入总量看,前三季度新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排在全国第25位,农村居民为末位(主要原因是由于新疆未到农作物收获期),同全国其他省市区相比,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基数小,目前的这个高增速是在低水平、低起点上实现的。
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只有保持较快的增速,才能不断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为此,潘玉珍建议,要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改革步伐,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同时,要加快南疆四地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南疆各族群众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缩小城乡之间、南北疆之间的差距,实现全疆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进而缩小与其他省市区的差距。(王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