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培训班圆满结束

01.11.2016  00:01

10月21-26日,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在北京举办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培训班,新疆林业厅副厅长杨锋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培训班邀请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国家林业局等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山西省、山东省国有林场站(局)负责人;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围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形势分析及政策要求、国有林场改革需把握的重点问题、涉及国有林场改革的养老保险政策简介、国有林场改革政策解读、改革操作流程、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讲解,进行了现场交流和答疑解惑。培训班还安排考察学习实地考察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参观了如月湖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艰苦奋斗纪念馆,听取了山东省林业厅国有林场改革情况介绍、原山林场产业发展情况等。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杨超给培训班作了题为《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打赢国有林场改革攻坚战》的专题讲座。杨总站长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出了十项要求:一是必须把国有林场办社会的职能剥离出去,做到政事分开;二是必须把国有林场职工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保,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必须加强各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建设,做到国有林场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必须认真组织编制好各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五是必须把责任明确到各级党委、政府,做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六是必须把国有林场办社会的职能剥离出去,做到政事分开;七是必须把国有林场职工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保,做到应保尽保;八是必须加强各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建设,做到国有林场有人抓、有人管;九是必须认真组织编制好各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十是必须把责任明确到各级党委、政府,做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林业碕副厅长杨锋伟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国有林场改革培训重要意义。一要站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性;二要从解决现实问题的角度,充分认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必要性;三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紧紧抓住国有林场改革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杨锋伟强调,国有林场改革必须把握几个重要问题。一要落实地方责任。各地州市、县区市政府要按照国有林场隶属关系对所属国有林场改革负直接责任,谁的林场谁负责,承担主体责任。在编制预算、政策等重点难点问题上,承担主体责任,做到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要抓紧制定所属国有林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改革举措和林场资源保护责任。二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应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要突出林场各自的特色和特点。三要强化部门协调。国有林场改革工作11月底要报方案,时间比较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四要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督查部门要对各地州市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州市也要建立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国有林场改革。

杨锋伟对培训班学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集中精力,刻苦钻研。珍惜机会,跳出繁琐的事务,聚精会神地读书思考,心无旁骛地学习;二是集思广益,共同提高。围绕林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共同探讨、畅所欲言、交流体会、相互切磋;三是严于律己,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开展学习,做好学员的自我管理和监督工作。

今年8月10日,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自治区党委14号文正式印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随即召开了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全面部署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 解读政策,明确工作任务,指导各地编制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各地州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及主管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科室(站)负责人,直属国有林场场长;县(市、区)林业局主要领导,所属国有林场场长;天西、阿山和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分管领导,主管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处室负责人及所属国有林场场长;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自治区林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174人参加培训。

(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