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县专项整治“三公”

11.09.2014  03:05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和硕县以深化改革、动真碰硬的勇气,挤掉“三公经费”水分,压缩不必要开支,树立崇尚节俭新风,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活动成效。2014年以来,全县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分别同比减少79%、49%,无公务出国(境)支出。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和硕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方法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公布了“三公经费”违规使用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问题。

——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和硕县要求全县92个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近两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公务用车是否超编,有无挤占、摊派、乱收费等行为,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一并上交县纪委和县财政局。

——监督检查,从严把关。和硕县组织县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采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面达65%,并将检查结果纳入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目前,已对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的1个单位进行曝光。

——公开公示,扩大范围。和硕县实行“三公经费”半年公示制,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切实提高“三公经费”信息的透明度。2014年以来,除涉密单位外,各部门单位均在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对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整改落实,健全制度。和硕县建立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完善了《和硕县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办法》《和硕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同时对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活动,由有关部门、领导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程序、范围和标准,逐步建立起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