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第四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工作

02.09.2014  16:20
  

  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3年,新疆第四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开始启动。

  据悉,此次培养推荐人选范围为新疆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推荐人选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三地州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和初级职称,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开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此次培养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学员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学习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新疆财政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