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后年部分实现“先看病后交钱”
新疆后年部分实现“先看病后交钱”
“缩短预付和后付两种付费方式双轨并行的时间,到2017年全面实行。”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新疆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方面工作做出明确指示。
《通知》指出,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201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2017年全面实行预付和后付两种完全不同性质付费方式双轨并行。
所谓预付制是预算支付制的简称,指在医疗活动开始之前政府部门或医保机构预先决定给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以单病种付费为例,即患者以某种单一疾病入院时,医保机构根据该病治疗的平均治疗费用向医疗机构予以先行支付。
以单纯性阑尾炎为例,住院时间7至10天,费用标准为3000-5000元。医保部门按照平均费用为4000元向医院进行提前支付,凡治疗中超出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而剩余部分则作为奖励,由医疗机构自行分配,从而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治疗与检查费用。
通常,预付的补偿标准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一段时期后按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而后付制,则是指现行常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如医保机构在费用发生后按医疗机构报送的所发生医疗费用为基础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
举例来说,当患者同样以阑尾炎住院接受治疗,入院时需缴纳一定押金,出院时医保再根据全部治疗费的金额按照报销比例进行支付。这种方法往往无法有效控制患者诊疗的整体费用,潜在着大处方、大检查的隐患。
乌市某三甲医院医保办负责人坦言,长期以来,我国的医院普遍采用“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即按照一定项目价格标准和数量付费,医院(医生)多做检查、多用药,收入也就越高。因此,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是民心所向。
“在预付机制中,患者治愈出院时,只需缴纳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即‘先看病后付费’。”一名从事医保工作近20年的专家表示,目前哈密、呼图壁等县市及乌市的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都已开展了这一诊疗模式,患者反馈良好,目前未出现一例恶性欠费事件。
“由预付取代后付,是医疗保险制度和卫生改革的发展趋势,并广受期待。”上述专家坦言,但目前已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大多数都是县级以下医院,而要在三级医院推行殊非易事。主要原因就是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三级医院自费患者多、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数额很大,而目前医疗统筹层次过低,异地结算存在多种问题。
同时,尽管“先看病后付费”实施范围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但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或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中,难免会出现恶意逃费的状况,这也是医院担心的隐忧。
“国外的应对办法是政府‘托底’,财政为付不起医疗费用的患者买单,而我们的有关救助体系尚不完善。”这位专家说,但“先看病后付费”,将有力推动医保从后付制迈向预付制,这是支付方式改革的一大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