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去年曝光680起扶贫典型案例 祭出“撒手锏”
新疆去年通报曝光68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副主任科员乃比江·麦合木提通过打招呼,为自己和3名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请农村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1.9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尼勒克县科蒙乡于许托别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明兴违规将本应发放贫困户的扶贫鸡发放给一般户,并按每户0.78万元的标准收取饲料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再一次引发关注热潮,这只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大动作整治“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重拳整治“微腐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上下联动析“微”察异
从实施“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机关干部不作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三项治理,到干部作风“十大整治”,新疆纪委重锤敲响鼓,对准焦距、瞄准目标,关注“微权力”,聚焦“微腐败”,把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管钱、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查处“微腐败”关注的重点对象;把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执法不公以及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问题作为查处“微腐败”的主要内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查处“微腐败”成效的关键指标。
新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紧紧盯住“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震慑。2017年,全区共通报曝光68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新疆各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微腐败”产生的环境和土壤,从及时发现问题入手,为“微腐败”的查处打下坚实基础,或在优化来信、来访、网站、电话举报平台的基础之上,主动加强与扶贫、信访、审计、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国土等主责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督促主责部门沉下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增加专项监督检查的频率,扩大覆盖面,深挖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蝇贪”“微腐败”问题线索;或紧盯扶贫领域“微腐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协同扶贫、审计等部门组成多个巡察组,重点对乡(镇)村两级执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及项目分配中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或走村入户、发动群众,详细了解基层干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走过场,不按程序办理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快查快结,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督实导穷幽极“微”
“督导组干部到我们家,不仅向我们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还向我们了解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利等违纪问题线索。”新疆乌什县村民亚生·铁力瓦力地为督导组干部主动上门的做法点赞。
“一竿子插到底”是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大特色。
2017年3月12日,新疆纪委在喀什地区开展群众工作督导,督导检查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当地干部陪同,直奔田间地头、直入农户小院,主动收集了解“蝇贪”和“微腐败”的第一手问题线索,同时也不放过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存量”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指导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切实纠治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巩固和扩大群众工作督导战果,新疆纪委将群众工作督导向全区推开,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行动。
督导组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最远一家人”,打通“最后一公里”。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9个山区村距离县城300多公里,因不通公路,通往村子的羊肠小道最窄处仅半米宽,督导组以骑马、乘摩托车甚至徒步前行的方式,历时7个多小时到达。“真没想到,这么恶劣的天气,这么难行的道路,你们上来了解情况……”该乡巴什却普村老党员艾买提·塔瓦握着督导组干部的手,久久不肯松开。
2017年3月至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工作督导组排查走访406个乡镇、5733个村(社区),走访群众64747户、152268人(次)。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9375件,已办结29173件;立案审查859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01人;组织处理9938人;移送司法机关255人;收缴涉案资金4.54亿元,向群众清退资金5.95亿元、清退土地40.32万亩。
“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多,必须严肃正风肃纪,向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侵害群众利益等顽疾开刀,从具体问题改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结果的标准,切实以问题整改的成效赢得党心民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负责人表示。
铁面问责无“微”不至
“要紧紧盯住‘损、脱、微’问题,即:着力发现和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问题,以及‘雁过拔毛’‘村霸’等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负责同志在自治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据了解,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集中向19个深度贫困县移交问题线索351个,316名责任人受到处理,重点督办涉及13个地州市31个县市的55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约谈县市区领导1038人次、乡镇领导3132人次。
在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伯什托克拉克村村委会院内,在1300余名村民的注目下,喀什市纪委在该村周一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对两名原村干部的“微腐败”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喀什市伯什克热木乡19村原党支部书记吐尔洪·索皮、原村党支部委员居麦·司马义利用职务之便,私扣农民棉花补贴8100元、村民小组长工资10349元,私自留存其他钱款5164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场向84名群众退还了被村干部克扣的惠农补贴钱款。
虚报冒领被问责、截留挪用被问责、优亲厚友被问责、“吃拿卡要”被问责……新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重处、狠拍精啄“蝇贪”与“蛀虫”,真正做到了还利于民,厚植了党在新疆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