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疗兜底”让困难群众心中有底
(记者杨英春报道)“我2015年79岁了,生活方面可以靠低保金,最怕的就是得上什么大病。”3月12日上午,家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街道铁东社区惠民小区的张建国老人跟记者说,“听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将实施‘医疗兜底’工程,我们这些低保户得了重病,除了医疗报销,还能得到二次医疗费用补助,现在我心里没什么可担心了!”
6.68亿元用于医疗兜底工程
2015年是自治区第六个民生建设年,为解除困难群众后顾之忧,今年自治区将大力实施“医疗兜底”工程。
何谓医疗兜底工程?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解释说,就是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在遭遇重大疾病后,除了医疗报销以外,自治区还将给予二次医疗费用补助,这将大大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
据了解,医疗兜底工程作为2015年自治区100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为确保其顺利实施,今年自治区计划安排66824万元资金,为全区230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做好医疗兜底保障。
莫涓表示,自治区巨额资金的保障无疑给困难群众吃了定心丸。
据悉,2014年,为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自治区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列为重点民生工程,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医疗救助。去年,自治区民政厅以重特大疾病救助为抓手,全面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实现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以上。
医疗救助范围逐年扩大
近年来,自治区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受益对象越来越多。
据介绍,为最大程度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每年都将城乡医疗救助列为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加以实施。当年,除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进行医疗救助外,新疆还扩大了医疗救助人群,把低收入家庭重病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困难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
2012年,自治区在为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患者实施免费医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医治范围,将患有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重大救助范围,新农合报销70%后的30%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还在原来确定的8类40种病种的基础上,新增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等12类疾病病种,确定凡持有当地民政部门有效证件的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其发生的单次特殊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偿,按照新农合基金承担70%、民政部门承担30%的比例予以补偿。
2013年,自治区又将患有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等20种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与此同时,自治区还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参保的资助力度,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今年自治区又实施医疗兜底工程,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在遭遇重大疾病后,除了医疗报销以外,自治区还将给予二次医疗费用补助,救助范围和救助力度都比以前更大了。”莫涓说。
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
医疗兜底工程针对的是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体,为让他们看病更便利,莫涓表示,今年民政厅将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三方同步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据了解,为把病后救助变为病前救助,实现困难群众“随来随治,随走随结”的就医目标,从2012年开始,民政厅协同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凭医疗救助证就可到定点医院看病,医疗救助费用先由定点医院垫付,定点医院定期与民政、财政部门结算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出院时,救助对象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疗救助的同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一站式”结算服务通过资源信息共享、同步结算、统一监管,有效提高了城镇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率、扩大了覆盖面,实现了城镇医保、新农合政策与医疗救助政策的无缝对接。截至去年7月底,全区已有76个县市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