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 ——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本报乌鲁木齐11月25日讯 记者李行、冯瑾、赵志芸、米日古力·吾、张雷报道: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重大任务,在会内会外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做好新疆工作的迫切需要,当前要把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做依法治疆的自觉推动者
2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一结束,下午,自治区人大、政协就已经召集机关党员干部,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买买提·沙吾提说,自治区人大是地方立法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职责,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和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重大意义及重要部署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赵霞说,会议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标志着法治新疆建设迎来了新的起点,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干部,感到振奋的同时也觉得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事关法治新疆建设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和协商议政,做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自觉推动者。
法治建设道路要体现新疆特色
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要结合新疆实际,把依法治疆作为治疆基本方略,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大家表示,新疆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地区,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一个统一的准绳和标尺。
新疆社会科学院院长高建龙指出,“体现新疆特色,解决新疆面临的一些突出的问题,就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贯彻在新疆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他认为,在新疆,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
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曹剑表示,依法治疆应和以德治疆相辅相成。法律给人们规定的是底线,道德是人们内心的底线。社会规范的确立和道德的自我约束相得益彰,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好的作用。
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
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木太力甫·吾布力指出,当前,一些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信教群众“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不按法律办事,这说明法制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做得不够,普法工作在基层有欠缺。木太力甫·吾布力说:“依法治疆不是嘴上一说就实现了,关键是落实。”他认为,目前在很多方面落实得还不够,认识上也存在不小差距,要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转变思想观念,抓好具体行动和措施,高举法治的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的精神。
阿图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阿巴白克力·买买提明表示,作为政府部门,首先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从点点滴滴做起,要让老百姓充分知晓各项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让所有人都知道要按照法律办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
尽快加强完善立法
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戈青表示,只有建立健全相关的规定,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一些,才能让行为更加规范。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凡是法律规定的,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循”。
阿克苏地委委员、库车县委书记杨发森也认为,针对目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及不足,应尽快完成相关立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还是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去完善去解决,比如说在宗教事务管理,‘去极端化’这一系列工作当中,需要在立法层面上解决。”阿克苏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麦尔丹·木盖提进一步指出,在执法层面上,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的行为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