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快建立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
“面对自然灾害,依靠大数据分析,准确研判灾害发生的趋势、范围和可能性,及时预警,才能避免突发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1日,谈及正在加快推动建立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风险减灾处处长丁刚说。
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就是在危机发生之前,根据突发事件的各种征兆,提前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发出警告,提早做好应急准备,从而有效应对危机。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分布广、种类多、强度大、损失重,灾害总体形势复杂严峻,建立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尤为重要。
“防灾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唯有完善的防灾减灾系统,才能对灾害进行快速监测预警。”丁刚说,目前针对各类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重点统筹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林草、交通、铁路、民航、工业、电力、地理信息、统计等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推进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卫星、无人机、地面相结合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灾害事故监测网格,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卫星遥感应用后,将为防灾、备灾、救灾提供一系列决策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同理,在一些地形陡峻,人员难以到达的地区,无人机低空航测技术能有效弥补传统勘测设计手段难以实施的缺陷,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丁刚进一步解释。
与此同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正协同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地震等部门完善各部门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划分重点监测区域,加密监测站点密度,提高监测覆盖度,明确监测项目,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对自然灾害及有关要素进行实时观测。
丁刚表示,应急管理部门作为自然灾害的综合管理部门,是在其他部门工作基础上,做好集成、深化和再加工,做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的汇总和风险评估的综合等工作。
下一步,新疆将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定期会商研判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出台“自治区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扩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综合运用农村大喇叭、电视实时插播、手机短信、微信、电子屏、多媒体终端等多种方式,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