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利好政策稳定住房消费
16.02.2015 16:16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亚心网讯(记者曹华报道)春节前夕,新疆房地产市场迎来利好消息。记者12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
今年两会上,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5年我区房地产市场将以稳定住房消费为主基调,全面落实信贷优惠、财税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持等措施,加大商品房消费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投资稳步增长。其中,信贷优惠包括放宽二套房信贷认定标准、利率打折政策的落实,财税补贴包括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契税补贴。住房公积金支持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缴存范围,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等。
数据显示,2014年我区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90亿元,同比增长20%,建设商品住房2064.01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7平方米,商品住房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制定涉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意见》提出,各地要制定涉及房地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减少前置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按照审批时限要求,推动并联审批试点,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推行房地产等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由招标制改为备案制,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严禁向房地产企业强制性指定产品;规范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取消各部门搭车审查行为。
对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给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16.02.201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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