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47.5万人次

12.07.2017  10:13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47.5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7%。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新疆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新疆持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疆内转移就业、整建制转移内地企业就业等工作,实现整建制有组织转移到内地就业1258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9%。

  在南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解决当地农村劳动力过剩、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为此,新疆千方百计促进南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今年上半年,南疆四地州共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9.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3.2%。

  从今年4月起,新疆实施喀什、和田两地三年10万人就业计划,通过国有企业就业一批、重点产业就业一批、兵团师(市)团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协作扶贫就业一批、非公企业就业一批,推动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今年计划实现两地4万人转移就业。截至6月10日,各有关部门共开发落实岗位36511个,其中面向喀什地区19390个,面向和田地区17121个。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今年喀什、和田两地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将在8月30日前全部完成。目前,该任务进展顺利,截至6月底,喀什、和田地区共计转移城乡富余劳动力近1.9万人。

  今年上半年,新疆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持续推动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认定,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就业援助措施,确保动态清零;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就业扶贫实名制管理要求,逐步对新疆72万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进行到村、到人的具体核实,为实施就业精准扶贫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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