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新疆农机博览会执行单位的通告
新农机办字〔2015〕15号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已上升至我国联通中亚和欧洲等国家的中心位置,这为新疆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新疆农业机械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是我区农业机械行业的年度盛会。今后,博览会将成为立足西北、辐射带动中亚的规模大、影响力强、覆盖面广的农业机械类专业展会,也是向中亚地区展示、出口农业机械的重要窗口。
博览会秉承“面向基层、勤勉务实、合作创新、服务三农”的精神,以“丝绸之路核心区、农机装备率先行”为主题,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优势互补、推动交流、共赢未来”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机“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为国内外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科研院所和基层用户之间搭建一个展示交流、贸易洽谈、产品销售、人才培训的平台。力争实现总销售额达到6亿元,国际人才培训与技术合作实现零的突破。
博览会拟定于7月中旬在昌吉市举办,会期三天。本届博览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农业厅、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等单位承办。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等单位支持,执行单位以招标方式产生,负责博览会的具体执行工作。
为保证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对博览会执行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方式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的正规会展、展览单位。主办或承办过大型机电类、农业类展会,具备相关专业人员的优先。
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
二、承办单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进行执行单位的招标和选定工作。
(二)负责协调博览会举办地点和场地、博览会期间的交通疏导、消防、安保等事宜。
(三)组织并协调农业、农机、畜牧、林果等行业基层代表的参会工作,邀请国内外嘉宾,并向执行单位提供名单。代表和嘉宾到会后由执行单位负责服务。
(四)对执行单位制定的博览会实施方案和预算决算进行核准。
(五)根据博览会及执行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监督执行单位的运作,并对执行单位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不直接介入博览会的运行。
(六)负责组织召开博览会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博览会的各项工作,客观评价执行单位的工作,表彰一批参展的农机制造、销售企业。
三、执行单位职责
(一)制定博览会总体策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博览会的宣传和招展工作,并编印博览会的会刊、图册。
(三)承担博览会内容和现场的管理、安全工作。
(四)完成对参会代表和参展商的展务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博览会期间参展商和参会代表的交通和食宿安排(包括餐饮商户的招商、餐饮服务的组织安排等)。
(五)做好现场演示会等同期活动的组织、服务及管理工作,并支付现场演示会场地平整等费用。
(六)做好博览会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总结评选工作。
(七)完成博览会其他工作。
四、对竞标单位的评议重点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具备展览服务的经营资质,且信用良好。具有会展管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资质。
3.有专业从事展会管理和服务团队(15人及以上)。其中,策划、管理、财务5人以上,相应资质的专业会展工作人员10人以上,具体从事现场组织、会议筹备、餐饮住宿、嘉宾服务等工作人员10人员以上。
4.应有主办或承办大型展览,机电类、农业类展览的相关经验。自2013年1月至今必须具有承接1个以上(含1个)市级展会或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规模展会服务项目业绩。
5.拟任的展会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6.有与所提供的会展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安全问题及违法行为;
8.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会展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二)在博览会实施方案中承诺的展会规模、招商数量、招展面积、展位费等。本届博览会招展规模应不少于200家参展企业。总面积不低于1.8万平米,其中展位不低于1.3万平米。展位收费平均价格不高于160元/平方米。
(三)应为基层代表(800人)提供参会期间的免费食宿服务。基层代表包括:农牧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场职工)、乡镇(连)农机(农业、畜牧、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合作组织代表、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对此,执行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应有可操作性,预算合理,特别是对参展商和参会代表到会(分批)、离会及其接待食宿、交通、安保等方面的安排和措施要切实可行。同时应负责接待区外和国外嘉宾(不少于100人)。
(四)对提交的博览会实施方案的执行力及对参展商和参会代表的组织、服务、接待能力。包括竞标单位的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博览会所需设备的配备情况;要求在博览会布展、开展、撤展期间,为参展企业装卸、存放参展机具、搭建和拆卸展台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和安排机具的现场演示,并做好观众现场观摩组织服务工作等。
(五)鼓励申报单位发挥各自优势,采取更多更好促进展会规模、扩大展会影响力的举措。
五、申报及竞标相关事宜
(一)请有意向单位于2015年5月21日19:00前向自治区农机局报名,并提交企业基本资料。
(二)承办单位将对申报单位详细说明本次议标的具体条件和相关事宜,并择期召集已报名的单位以公开议标的方式进行竞标。
(三)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的博览会策划、实施方案、办会能力及专业人员配备为竞标的主要依据。
(四)承办单位将根据评标细则择优选定本次博览会的执行单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亚里坤·沙吾提
联系电话:0991-4326124 传真:0991-4326134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自治区农机局
邮编:8300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博览会具体事项通知请登录自治区农机局网站新疆农机网http://www.xjnj.gov.cn/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