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财政投入5亿补助
05.09.2017 03:16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今年6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计生委、人社厅,组织相关医疗机构价格专家,按照药品加成收入的70%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的比例,有升有降调整了新疆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7年,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新疆财政共筹集资金5.05亿元,专项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阿布力克木·吐尔逊介绍,截至目前,新疆财政已拨付2.81亿元,重点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和先行试点的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等3个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在内的其他综合改革补助。
阿布力克木·吐尔逊表示,剩余补助资金2.24亿元,将按照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时间节点要求,通过统计分析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财务运行情况,按照7:2:1的分担比例,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缺口资金的20%由财政补偿到位。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彭永说,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机构将降低检查类、化验类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建立新的补偿机制予以弥补,即各级财政投入分担20%、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70%、公立医院通过加强核算和节约成本分担10%,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2017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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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7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