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民道德建设月大家谈我说价值观
本期主题词:和谐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菡报道)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和谐”解释为配合得适当、和睦协调。在《辞海》中,“和谐”解释为协调,就是指存在差别的各种成分可以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讲的“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和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 自治区党校副校长
追求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完善的现实诉求。追求和谐既是我国传统社会的理想,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追求。在新疆,和谐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愿望,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才能共建美好家园。
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倡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和谐。和谐,是浸润在中华文明历史洪流中、承前启后一脉传承的一种思维方式。在我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中,都拥有推进和谐关系的传统文化的精髓。比如,麦西热甫是维吾尔族人民集娱乐、品行教育、聚餐为一体的民间活动,而在麦西热甫中有“和解”麦西热甫,是专门为出现了矛盾的人们举行的。这就是推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方式。在南疆,百姓中间流传着“砍一棵树就要种三棵树”的习俗。这种习俗起源于人类的原始信仰,对自然的崇拜,却构成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所以在当下,我们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各族百姓搭建交流交往、促进和谐的平台,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和谐智慧。有了交流才能交往,有了交往才能交融,才能最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新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发展更是日新月异。民生有了保障,百姓的生活走向富裕,这都离不开和谐的社会环境。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和谐,才能更多地感受人间温暖,促进社会安定祥和;人与自然关系和谐,才能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永续发展。
虽然当下的新疆,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极端思想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成为影响新疆和谐的主要因素。但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每个公民都确立和谐价值理念,共同努力,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和谐、更稳定。
“和谐”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哈尼西·阿皮力孜 新疆艺术剧院舞台美术部副主任
近两年,我随自治区妇联组织的“去极端化”宣讲团到南北疆地区,给基层百姓进行了200多场讲座。讲的最多的就是,妇女们该如何教育子女,如何与家人相处,如何与邻里间相处等。
社会和谐依靠的是每一个人。如果每个人本身都是浮躁的、焦虑的、叛逆的,就不可能扩散出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氛围。只有每个人自我先成为一个和谐的、安定的人,再融入集体,才能组成一个和睦有序的大家庭。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要先修养自身、再治理家园、再服务社会、再报效祖国。提高个人修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最牢固的根基。
在我记忆中有这样的和谐画面:小时候,我家里有一个果园,每逢果子成熟时,父母都会请各民族的朋友来做客,大家边吃边聊,走的时候还要给他们带上一些。我的父母也从小就教育我们,懂得包容、懂得谦让;任何时候,都不要争吵,要拥有一颗平和的心、善良的心。正因如此,我的家庭和睦,我们做着自己热爱的事业,并拥有许多各民族的朋友。我热爱祖国,感恩祖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认为,只有当和谐内化为每一个人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时,才能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
和谐社会,要靠每个人去营造
阿依努尔·木哈买提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乌拉泊街道同心路西社区工作人员
和谐生活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和谐社会更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追求。每个公民都应该在生活中与人为善、和睦共处,靠自己的言行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在我们社区里,住着一对70多岁的汉族老夫妇。他们是低保户,老俩口身体不好,而且没有儿女。4年前,我得知了他们的情况后,开始帮助他们。我经常去他们家里帮忙打扫卫生,帮他们换煤气,还经常给他们联系车,陪他们去医院看病。时间长了,夫妻俩把我当成了亲人。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会主动给我打电话,还经常叫我到家里吃饭、聊天。我出差时,他们还会给我打电话问候。现在,我已觉得自己就是她们的女儿了。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集区,和谐是建立在各民族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之上。我在这个社区居住了快20年了,我感到各民族邻里之间已经弱化了民族的界限,形成了互帮互助的风尚。有时候,我下班晚,我的女儿放学后,就到邻居家里做功课,汉族阿姨还给她做清真餐。正是因为成长于这样和谐的环境中,女儿学会了4种语言,拥有各民族的朋友,并且成为了一个活波开朗、乐于助人的人。
和谐地与人相处,势必会带给我们好的心情;和谐的环境能增强人们的幸福感。所以和谐社会要靠我们每个人去营造。
记者感言
人人都做和谐分子
和谐畅想,古已有之。《左传》曰:如乐之和,无所不谐。《礼记》载“讲信修睦”“天下为公”。孔子曰“和为贵”……这些都是先人心中美好的理想,这也体现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共同追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和谐”作为第一层次核心价值观而提出,说明了我国传统文化中“和谐”等理念和思想精华,完全可以为今天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发挥积极作用。
如今,我国已描绘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成为亿万人民的共同愿望与追求。
而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依靠着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所以,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每个人都要积极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逐步实现人的自身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只有每个公民都成为了“和谐分子”,整个社会才能奏响和谐之音;只有每个中国人的梦想都如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