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将严打污染环境犯罪活动

21.03.2015  11:11

  2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今后,对于污染环境犯罪活动,新疆各级公安机关将强化部门合作,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同时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体系,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侦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建立“主动介入”的侦查办案模式。

  据介绍,今后,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将与环保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办案协调、案件移送、案件会商制度。凡遇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侦办工作,与环保部门形成合力,有力打击环保领域的案件。新疆公安机关将围绕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化工、造纸、医药、印染、采矿、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犯罪线索,广辟案源,加大对犯罪源头、犯罪核心和犯罪外延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强势介入,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对环保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严格按照案件移交程序办理,及时落实专案经营,保持打击力度不减,做到移交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石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