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06.2015  12:11

  新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地州市县将普遍建立政务大厅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要点(2015—2020)》(下称《实施要点》)的通知,对今后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要点》结合新疆实际,对依法行政的全局性、薄弱性、长期性重大任务进行系统归类和细化,具体列为7个方面65项重大任务,对每项重大任务均提出了实施要点。同时,《实施要点》还明确规定了承担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体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和“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法治原则,做到任务有人领、责任有人担。

  地州市县要普遍建立政务大厅

  新疆将推进实施行政审批的组织形式法定化,努力把新疆建成“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省区市之一。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实施要点》提出,未来5年,新疆将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和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凡是违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今后新疆政府部门将普遍设立办事大厅,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地州市县普遍建立政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一条龙服务”。编制政府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健全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审批和服务信息公开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自治和专业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府服务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将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实施要点》提出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

  新疆将完善地县(市)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大幅减少地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

  在执法程序完善方面,新疆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此外,新疆还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进网上移送、受理、立案、撤案、监督,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健全公开道歉引咎辞职等问责方式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我国行政权力监督改革领域的重要内容。对此,新疆也将采取多种手段,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实施要点》提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范围和具体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等程序。

  新疆还将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从严惩处失职、渎职。

  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必要时要采取组织措施。(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