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启动

04.11.2014  10:31
  到2017年实现人人享有至少一项社会保障待遇

10月31日,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沙河村村民,在缴纳2015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 通讯员张德峰摄影报道)人人都渴望“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虽然目前新疆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是却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没有进入“保险箱”,原因在哪里?如何让人人都能进入社保的“保护伞”下呢?

        11月2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加快实现我区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近日该厅已印发《自治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自今年10月开始,在全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计划到2017年让我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也就是说,实现人人享有至少一项社会保障待遇。

        按照计划,到2017年,我区将基本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全民参保登记期间,我区将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推动我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模式从以单位为依托向以社区为依托、以个人为对象的转变,推动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未参保人员参保,未参齐险种人员参齐)、持续(断保人员续保)参保。登记范围包括新疆(不含兵团)户籍人口,兼顾非新疆户籍常住人口(指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村社区,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员)。

        在参保登记过程中,我区将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例如:加快合并实施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健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断增强政策吸引力,推动实现全民参保。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社保系统将在制度和政策的设置上向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倾斜,以确保他们进入制度覆盖的范围内。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全区社会保险统一经办管理模式,加快全区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进程,大力推行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和提示等新型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最大限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4万人次。其中,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累计达1700多万人,但和自治区2230万人口的规模相比,还有600多万人需要参保,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就是要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迈进。为推进这项计划的顺利进行,目前已对各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实行“”门槛,只要个人有意愿,都会纳入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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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重缴漏缴等问题

        我区社保这几年发展迅猛,但仍有很多问题未解决。这次的全面参保登记计划将通过登记,彻底解决之前长期存在的一些历史问题:“重缴”即重复参保问题:由于社保尚未实现全国联网,现在异地流动人口的重复参保问题还较为严重,给转移接续带来很大麻烦;“断缴”即中断参保缴费问题:断保人员续保,据统计,我国目前仍有近2亿人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农民工、灵活就业群体中,未参保现象还较为严重;“漏缴”即个别险种参保缴费问题:只缴纳了部分险种,漏缴现象严重,没有实现五险全部缴纳;“错缴”即参保信息错误问题,参保信息有误。

        推进三个重点人群参保

        此次,我区将全面清理本地参保政策,废止各种以免除参保来吸引投资的不规范政策,加强稽核监督,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推进参保扩面将突出三方面重点: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此外,我区还将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继续强力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同时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