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国文明城市数量西北第一

30.06.2016  00:52

亚心网讯从2005年至今,中央文明委先后组织开展了4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自从2009年库尔勒市荣获西北五省区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也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新疆全国文明城市数量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一。

据了解,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

库尔勒市自1996年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2009年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西北五省区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克拉玛依市1996年提出创建目标,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5年,克拉玛依又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西北五省区第一个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地级市。石河子市1999年提出创建目标,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使得新疆全国文明城市数量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一,其次是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

2015年,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市、哈密市、昌吉市、博乐市、若羌县等6市(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全区各地文明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氛围营造、文明礼仪教育、志愿服务活动。今年5月29日,自治区文明办在全区启动了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四大文明行动”,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