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区法院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
诉前调解 多元破解 网络化解
“要不是法官帮忙,我们白忙活了!”11月5日,面对记者,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村葵花种植户周大虎高兴地说。
2016年,周大虎及其他18名葵花种植户与奇台县西北湾乡一名收购大户口头达成订单协议。然而到了秋收时节,收购大户却反悔了。“没签合同,没定价钱,俺们的官司铁定赢不了……”周大虎说,他们试着将收购大户诉至法院,没想到奇台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把问题解决了。
近年来,新疆法院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为各族群众搭建畅通有效的诉讼调解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诉前调解省时也省钱
“以前,从提起诉讼到受理开庭,起码要等近3个月,现在几天就能完成,有些案子不需要进入诉讼程序,在诉前调解中心就解决了,这省的可不仅仅是时间,还节约了很多诉讼费用呢。”11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事的新疆某融资担保公司法律顾问李卓轩说。
据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刚介绍,201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338件,在全疆基层法院中受理案件总量居首位。为了能够更好办理各类案件,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新市区人民法院采用了“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立案程序,将从前长达近3个月的立案周期大大缩短。
“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二是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调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钟敬林说,无论哪种方法,都有利于促进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解决,实现审理案件减量。
实际上,今年初,新疆各级法院都在立案登记中引入多元解决纠纷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定制式”服务。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快速解决纠纷方式,简化送达、审理、裁判程序,减少排期等待时间,努力做到简单案件来之即办、办之即结、结之即了,快速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
“调解不仅是民事案件的重要结案方式,更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前不久召开的新疆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海琴说。
2015年至2017年,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终结各类案件130余万件,其中民商事案件72万余件,一审调解率为43.79%,撤诉率为18.58%。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的110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或者经调解当事人自愿撤回再审申请的,约占审理终结案件数量的15%。
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正在我区越织越密——从城镇到乡村,从社区到小区,甚至足不出户,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解决之道。王海琴表示,只有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各基层法院末梢,群众的诉求才能“接得住”“调得好”。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以2014年度“新疆最美基层法官”尕存智的名字成立了“老尕调解室”,成为接地气的司法便民窗口。
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的“盖碗茶调解室”、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佳克斯法庭”、特克斯县人民法院的马背法庭、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的“牦牛背上的巡回法庭”等具有地域特点的法庭,正在发挥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采访中,钟敬林告诉记者,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就是要让司法机关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而诉调对接机制正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之一。
网络调解群众少跑腿
“人常说,打官司能把人耗得没脾气,可这次我打官司坐在家里动动手指就把钱要回来了。”11月9日,提起人生中第一次打赢的官司,21岁的文某很开心。
黎某和文某系雇主和员工关系。2017年12月的一天,文某在位于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的某工程标段施工中摔伤,经诊断为左跟骨骨折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出院后,文某多次找黎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将其诉至法院。
开庭时间到了,文某已返回老家,黎某也去了内地。为减少当事人千里迢迢往返的成本,新市区人民法院决定利用微信群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一系列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的司法过程,合议庭确认了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案件顺利办结。
调解过程中,合议庭及时将调解进展情况在微信群里向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告知,原被告双方对调解方案予以认可。这起案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优势,受到当事人称赞。
近年来,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诉讼服务”,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减轻群众讼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办成事。
“今后新疆各级法院将不断总结完善诉前调解规则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王海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