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用报告成个人和企业“经济身份证”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以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征信体系建设。该数据库将企业和个人在全国信贷类机构的金融数据吸纳进来,供接入数据库的机构进行查询。截至今年7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收录新疆1262万自然人和17.4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息。今年1至7月,新疆累计查询自然人信用报告472.39万次和企业信用报告13.2万次。
“自2006年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运行以来,查询信用记录已成为各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首要环节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有效避免了不讲信用的人同时从多家银行贷款的恶意行为。”田芸说。
乌鲁木齐银行每次发放贷款之前,都要查询自然人和企业的信用报告,综合评价借款人信用状况后,对信用状况不达标的自然人或企业实行拒贷。截至9月末,今年该行通过查询信用报告拦截不良贷款74笔,金额6070万元。“通过查询数据库,节省了我们调查借款人信息的时间,以前个人贷款从申请到放贷需要一周的时间,现在只需要3天。”该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王勇说。
除了金融信用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已将法院、公积金信用信息等纳入了数据库,目前正在逐步纳入水、电、暖等公共服务类信息,将来数据库提供的企业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会越来越全面。“未来数据库的参考价值会越来越大,信誉状况越好的个人和企业,贷款越容易,优惠也越多。”田芸说。
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内部建立了贷款到期预警机制,每笔贷款都提前5个工作日结清,公司成立3年来,未产生逾期记录。因建立了良好的信用,该公司今年8月获得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大额授信。“对于信用良好的客户,我们在利率、额度、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都会给予相应优惠。”天山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杨亚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