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防办管理总站原站长受审
17.04.2015 04:51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6日,新疆人防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自治区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和质量监督站)原站长赵某,在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其被指控在职期间受贿105万余元、行贿197万余元。
今年40岁的赵某个头不高,公诉机关指控了其两项罪名:在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105万余元,向其领导朱某行贿10次,共计197万余元。
2009年至2010年期间,赵某利用其担任自治区人防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副站长、书记的职务之便,为新疆一安装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承揽某地下车库人防改造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其给予的现金40万元。2009年至2011年期间,赵某伙同朱某、徐某为某单位承揽两项工程提供帮助,先后向该单位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共计65.7万元。
另外,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赵某为感谢朱某在其职务任免及公司经营活动方面提供的帮助,先后10次送给对方197万余元。
据朱某供述,赵某毕业后分配到该单位只是一般工作人员,是他一步步将赵某提拔成领导,为表示感谢,赵某先后10次送给其200多万元,后来审计时退还了几十万。
因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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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15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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