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07.06.2017  23:02
   【专家解读《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新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  

  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任红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依法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6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以大量事实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阐明了新疆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被国家宪法予以确认。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和2014年新疆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体现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迄今为止,新疆没有公民因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选择。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新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对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予以尊重和保护,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理念,努力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中对此作了充分论述。近年来,新疆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同时,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积极稳步拓宽信教公民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在新疆,穆斯林群众斋月期间,穆斯林群众封斋或不封斋完全是个人的私事,自行决定,不受干涉,有关部门还提供服务保障,确保斋月期间各项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为满足信教公民学习和了解宗教知识的愿望,截至目前,已翻译出版发行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多种文字版的《古兰经》等宗教经典书籍,编辑发行了《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系列及《中国穆斯林》杂志。仅2014年至2015年,新疆发行民族文字版的伊斯兰教类出版物43种100万余册,其中新版维吾尔文《古兰经》23万余册、《伊斯兰教基础知识读本》2.9万余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网站专门开设了维吾尔语网页,新疆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了《新疆穆斯林》杂志社,创办维吾尔、汉、哈萨克三种文字版杂志,免费发放给清真寺和教职人员,与此同时,开办了维吾尔、汉两种文字版的新疆穆斯林网,宗教团体还不定期举办信教公民宗教知识、礼仪培训班。广大信教群众获得宗教知识的途径不断拓宽。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保障宗教团体合法权益也是尊重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表现。《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也如实描述了近年来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在新疆得到依法保障的客观情况。新疆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帮助和支持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改善条件,支持宗教团体发挥作用。同时,还不断完善培训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培养后备宗教教职人员。坚持举办各类政策法规学习班,帮助他们了解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另外,各级政府经常组织教职人员赴内地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升素养。2014年,政府投资2.58亿元,对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进行扩建,2017年投入使用后办学规模从280人逐步增加到1000人。加大改进清真寺公共服务力度,逐步改善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条件,特别是近年来,连续提高宗教人士待遇,加强保护关爱力度,使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是我国各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新疆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宗教交流。近年来,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和研讨会,教职人员和宗教院校学生多次在国际上举办的《古兰经》诵读比赛中获奖。2001年以来,先后选派70多名经学院校学生和教职人员赴埃及、巴基斯坦等国高校留学深造,政府多次慰问留学人员,并设立奖学金。多次组织有宗教界人士参加的出访团赴国外访问交流,向国际社会介绍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宗教信仰自由状况,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宗教极端主义是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毒瘤。新疆依法遏制和打击宗教极端,是为了更好维护信教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中鲜明指出,宗教极端势力歪曲宗教教义,蛊惑蒙骗公众,强迫他人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大肆制造暴恐活动,残害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公民在内的各族无辜群众。大量事实证明,宗教极端思想严重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也是国际社会应对宗教极端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新疆“去极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信教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切实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