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均收入增速全国排名靠前

24.10.2014  11:34

  2014年前三季度,新疆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23日,记者从2014年前三季度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前三季度,新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40.37元,同比名义增长10.5%,增速居全国之首,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2.95元,同比名义增长13.7%,增速位居全国第二,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

  对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原因,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分析称,2014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增加公益性岗位工资、部分企业的工资提高,对“三民”工作组员足额发放了生活补贴,这些措施支撑了工资性收入增长9.0%;小微企业减负力度加大,居民服务行业小微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收益增加,带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10.1%;出租房价格上涨以及银行业、互联网金融业不断推出理财产品,有效扩充了城镇居民的财产收入来源,拉动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10.3%。

  另外,因提高企业离退休金、“五七工”收入,以及各地加大社会救济和补助力度等政策性因素的带动,推动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17.4%。

  农民收入增长主要因素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用工标准、农村干部基本报酬,以及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等因素,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22%;二是林业、牧业以及农村第二、三产业的持续发展,拉动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28.9%;三是土地流转,农村居民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和出租机械等收入的增加带动人均财产性净收入增长7.2%。

  潘玉珍表示,2014年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全国之首,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全国第二。但从收入总量看,前三季度新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排在全国第25位,农村居民为末位(农村居民收入居末位主要是由于未到农作物收获期,一般来讲新疆排在全国28位左右),同全国其他省市区相比,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基数小,高增速是在低水平、低起点上实现的。

   前三季度新疆CPI五年来最低

  2014年前三季度,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较2013年同期上涨2.4%,为5年来最低水平。其中,9月份,新疆CPI涨幅1.9%,5年来首次下破“2.0%”。

  10月23日,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公布,2014年前9个月新疆CPI涨幅分别为2.6%、2.3%、2.7%、2.1%、2.4%、2.6%、2.5%、2.3%和1.9%,物价总水平呈明显的震荡走低态势,呈明显涨幅趋缓势头。

  物价涨得慢了,主要原因是居民消费量最大的主要食品价格涨幅回落。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说,2014年新疆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粮、油、肉、蛋、奶、菜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生活消费品的投放和监管力度。

  2014年1-9月,新疆肉禽、蔬菜和粮食价格分别上涨0.6%、3.0%和3.5%,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回落较大。其中,牛羊肉价格上涨6.8%、1.5%,与上年同期比较,涨幅分别回落了35.0%和19.3%。

  此外,从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来看,1-9月份,新疆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0%,城市上涨2.6%。这是2006年以来农村涨幅首次低于城市,表现出新疆城乡居民物价消费环境差异的变化。

  分析人士预测,2014年四季度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可能出台,虽然对2014年全年的物价走势影响不大,但更多的翘尾因素会释放到2015年,加上2014年基期年的价格低迷,将加大2015年新疆控价的压力。

   消费品零售额乡村增速高于城镇

  前三季度,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3.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

  新疆统计局副局长冯力介绍说,2013年以来公款消费得到抑制,餐饮业特别是高档宾馆酒楼消费下降,2014年居民在外用餐人数增加,民间餐饮消费较快增长。

  数据显示,随着乡村经济较快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增加,乡村消费潜力正逐步释放,前三季度,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8%,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3%。

  另外,热点商品金银珠宝及通讯器材类销售继续降温,金银珠宝类零售额下降18.7%,降幅比上半年扩大0.7个百分点。(刘书成 于惠如 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