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可异地就医结算医院达1.5万余家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现在新疆与全国联网了,我在山东住院也能立刻报销医药费。”近日,随儿子在山东养老的新疆退休职工杨秀英开心地说。
原来,前段时间,74岁的杨秀英不小心摔了一跤,左胳膊轻微骨裂,有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作保障,杨秀英住院治疗没有了顾虑。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共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5411家;新疆已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有762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47家、二级医疗机构307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197家、乡镇卫生院211家。
也就是说,新疆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可在1.5万余家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同样,来新疆工作、创业的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也可以在新疆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76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介绍,近年来,在实现疆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新疆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于2017年全面实现与全国省(区、市)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同时,通过强化信息联网服务,也已实现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费用在医院“一单式”结算。2018年还将城乡居民中的外出务工人员、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纳入结算范围。
2019年,新疆将继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人员范围和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纳入结算范围,并积极与国家对接,尽快将门诊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新疆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累计备案11.3万人,新增8万人;外省(区、市)累计备案到新疆4.4万人,新增2.8万人;跨省累计结算2.6万人次,费用总额5.15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86亿元。各省(区、市)在新疆异地就医累计结算2866人次,费用总额403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815万元。
【小提醒】一定要先备案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一定要先到参保地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住院时携带社会保障卡,这是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前提条件。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病人,由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并将转诊转院信息录入系统,参保人员无需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