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产权交易所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014年5月,新疆产权交易所与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相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资产处置、资产管理、融资服务、股权基金类综合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及碳金融等金融服务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利用各方自身平台和客户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互补合作,实现互惠双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加速新疆产权市场与金融债权市场的融合,推动资本市场资源的集中与更有效的配置,促进地方性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新疆产权交易所已与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区分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初步达成共识,将逐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新疆产权交易所是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和自治区、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从事自治区、兵团国有产权转让机构,是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理事单位及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常务理事单位。下一步,新疆产权交易所将积极探索更多形式的金融创新业务,进一步探索农村产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产权、林权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金融资产合理流动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适应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需要。
展望未来,新疆产权交易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国有经济2014—2020年发展思路,牢牢把握国企深化改革、产业结构布局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进程中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新疆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全国性产权市场平台的优势,借助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契机,发挥新疆产权市场广泛的会员网络及服务优势,突出新疆产权市场平台的市场化服务的特色,联合更多的金融机构,推动产权市场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