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起诈骗案变身诬告陷害案
先报案告朋友诈骗,后到检察院“说情”,原以为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检察院审查后却大变身,“诈骗”变成了诬告。2月28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涉嫌诬告陷害罪的王雄等5人已被批捕。
天山网讯(新疆法制报记者房佳伟 通讯员张凯程报道)
告友诈骗:30万元打了水漂
2014年9月6日,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村民王雄来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派出所,称老乡张良在收了其30万元的挖掘机钱后“失踪”了。
一同报案的还有王雄的两名同村人——刘军及其侄子,他们作证“张良确实收了钱”,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得知,张良在乌鲁木齐从事工程生意。案发前几日,张良透露自己有一辆挖掘机要出售,“我就买下了,付了30万元。”王雄报案时称,其付了钱却没能得到挖掘机,“他后面又卖给别人了,然后回了老家甘肃,再也没联系上。” 王雄说。
受害人、证人、书证……一应俱全,3日后公安机关立案,并于同月底以张良涉嫌诈骗罪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4年10月1日,“逃往”甘肃的张良被抓归案,讯问中,他承认“欠钱”。
此后,案件由沙区分局移交至沙区人民检察院。然而,审查中,检察官发现了诸多蹊跷之处。
“当时张良已被批捕关押。作为‘受害人’的王雄主动找到我们,称其希望案件能够调解,并说‘把张良放了吧,调解一下,30万元能给我10万元就行’。”此案主办检察官说。
一起涉嫌诈骗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突然提出调解,并主动接受“损失”,这与情理不符的要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匪夷所思:这起“诈骗”怎么了
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发现,张良曾先后在王雄处借了70万元、刘军处借了60万元。
那么,30万元的挖掘机款为何不从70万元欠款中扣除?王雄是个农民,与土地打交道,突然买辆挖掘机干什么?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面对检察官的怀疑,王雄仍然坚称自己是受害人,为张良求情,只是碍于同为一村的情面。
询问中,检察官发现不管是王雄还是刘军,都表达了不希望让张良蹲监狱的意思,“我们还发现,王雄等人都是地道的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并不清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该检察官说。
为此,侦办检察官分别与王雄、刘军谈话。在与刘军谈话中,当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三至十年后,刘军脱口而出:“啊?这么重,那我给王雄说说,让他先说点情况。”
听刘军如此说,检察官心中敲定此案必有问题,便再次对王雄、刘军等人做思想工作。
想想正在看守所的老乡、再想想检察官的话,王雄等人坐不住了,向检察官交代了真正的案件始末。
案件逆转:诈骗案变身诬告陷害案
案发前,张良确实有一辆二手挖掘机要出售,并成功卖给了一名案外人。这时,王雄、刘军作为债主,要求张良将这笔钱拿出来先还账。然而,几人在进行还款分配时没有谈拢,张良一气之下,拿着钱去了老家甘肃,玩起了失踪。
同样一肚子气的王雄等人不知道咋办,这时,他们共同的朋友张浩出了个主意,称既能找到张良还能拿到欠款。
“张浩说,以王雄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察去找张良。”检察官说。为了让案件更加逼真,他们还找人伪造了相关书证,并由刘军及其侄子作为证人。
“手段很高明,相关证据伪造得也是环环相扣,貌似没有一点纰漏。”该检察官说。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雄的一句“希望调解”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目前,张良已于2015年1月15日被无罪释放,参与策划此次“诈骗案”的王雄、刘军等5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已被批捕。
(涉案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