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护航 新疆铁腕治污

19.05.2015  15:35

      新疆日报讯(记者杜文静报道)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确立的现场检查、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责令限产停产等铁腕治污措施,成为推动环境保护的重要发力点。那么,近半年来,新环保法的“靴子”在新疆如何落地,激发了多大的动静?

      2015年5月1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截至2015年4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2015年查处违法企业165家,处罚企业42家,共处罚金626万元,这些数据表明,在新环保法的护航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迎来了崭新局面。

      主动出击环保大检查在行动

      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职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则积极响应,主动出击。

      2015年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了《自治区环保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响了全面查处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令枪。

      《方案》下发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地州市均按照大检查方案开展了专项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落实新法的严要求,必须配备硬措施,加大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让违规排污者得不偿失。

      对此,《方案》中明确,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理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依据新修订的环保法严肃查处,依法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在检查中,各地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实行“一厂一档”,还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全区上下保护环境的决心和意志不仅“写在纸上”,更落实在行动上。

        截至2015年4月,共检查企业1233家,出动监察人员2178人次,查处违法企业165家,处罚企业42家,共处罚金626万元,限期整改企业123家。

        转变思路督查重点是政府

      “我们现在跟随环保部的工作思路,从以前检查企业到现在主要督查当地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说。

      据了解,环保部2015年明确提出,环保部门积极履行环保督查职能就是要明晰督查责任,调整、转变督查方式,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或督办大案要案;同时要突出督查重点,实现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加强综合督查。

      工作思路的转变依据还是新环保法。

        新修订的环保法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强化了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并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这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再对环境退化采取漠然处之的态度。

      2015年,环保部对新疆进行重点综合督查的地州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则由以往的检查转变为巡查为主,2015年设定了六个地州为重点巡查地州。

    工作思路的转变令各地州市环保监管工作由被动变主动,效果也显现出来。昌吉州作为环保部重点综合督查的地州,在2015年的环境大检查中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在环保厅近日通报的六个严重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有五个案例是在昌吉州被查处的。

        从严惩治震慑效应显现

    随着新环保法的“靴子落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涌现出一批环境保护执法新举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严重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哈密地区环保局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208万元,这笔罚单截至目前,成为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日计罚的最大一笔罚单。

    昌吉州环保局对新疆汇润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雍国程塑料颗粒加工厂、昌吉市江北再生纸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批先建、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实施了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了按日连续处罚。

    新法铁腕治污的强大震慑力,正在日益显现。

    在新环保法的“倒逼”下,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转变思路,尽早进行结构转型升级。

      2015年3月底,玛纳斯县正式实施浆粕、粘胶企业环境治理方案,此方案涉及20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人数和部门之多堪称玛纳斯县有史以来治污行动之最。

    作为玛纳斯县支柱产业的浆粕、粘胶产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曾经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全行业仅2014年就实现工业总产值194亿元,对GDP的贡献率达5个百分点。为彻底整治行业环境污染问题,2015年,玛纳斯县委、县政府毅然决定,全县浆粕、粘胶企业全部停产治理。

    根据玛纳斯县浆粕、粘胶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耗资7.15亿元的浆粕、粘胶行业治理工程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分别完成废水、废气等提标改造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而此举意味着2015年玛纳斯县工业产值将减少近60亿元,工业增加值减少11.1亿元,税收降低1.2亿元。

  “我们用‘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伤’的勇气来做这件事,就是要还百姓干净的水、清洁的空气。”玛纳斯县副县长刘华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