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新广行风热线”工作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6〕31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纠风办要求,我厅将于3月19日(周六)9:00—10:00(北京时间)参加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新广行风热线”节目。现就全区林业系统做好2016年“新广行风热线”和各地州市举办的各类政风行风直播节目(以下统称“行风热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参播行风热线工作,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宣传林业方针政策,促进林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把高质量地参播“行风热线”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主动与纠风办和行风热线部门联系,积极参加“行风热线”直播。严格按照《林业厅参播“新广行风热线”工作暂行办法》,并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业务范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直播,保证节目质量播出。
三、虚心听取、认真解决。对群众提出的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本着积极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重实效、抓整改、办实事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问题处理、整改结果要以人民群众认可、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对群众提出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要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给予解释说明,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和越级投诉。对不参加或参加节目不及时影响正常直播的,对群众提出问题进行推诿、回避或不能认真对待、不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的单位,林业厅将给予通报批评。
在节目播出过程中,各地州市林业局领导和相关业务负责人要在固定电话前守候,以便在节目中实现听众、直播间领导和地州各局领导三方直接对话,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地州、县(市)林业局主要领导职务、姓名、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请于3月17日前报自治区林业厅纪委。
联 系 人:刘洁、王二立
联系电话:0991—5813192(传真);55852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