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当创新思维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的任务、环境、条件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发生了变化,既有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很难解决新问题,因而应当创新思维。
形成适应新常态的创新思维,需要正确理解新常态,也就是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或瓶颈问题。一般说来,后发展国家的追赶型经济发展大致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常会有较快的增长速度。其原因在于产业空间大,可以模仿式发展,资源环境压力不大,有充裕而便宜的劳动力,GDP的基数小。在我国,还应特别强调改革开放对生产力的解放。进入第二阶段,快速发展的条件不复存在,产业空间相对饱和,模仿式发展的效应迅速递减,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劳动力成本提高,经济规模增大,经济增长速度势必慢下来。但这不是退步,而是一种进步,是进入一个稳健的增长期。这个时期的关键任务是通过鼓励创新探寻新的经济增长点,追求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重点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第三阶段,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经济发展速度放慢且基本稳定。其原因在于经济规模增大,而且产业精细,新层次的比较优势主要靠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而不是靠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应的大体是第二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创新探寻新的增长点。
经济进入新常态,进入以创新为核心的稳健增长期,而创新和稳健增长是需要条件的。从追赶成功国家的实践来看,大都是从一开始就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家和民众创新创业,以此推动宏观经济发展。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德蒙·菲尔普斯在《大繁荣——大众创新如何带来国家繁荣》一书中写道:“国家层面的繁荣源自民众对创新过程的普遍参与。它涉及新工艺和新产品的构思,是深入草根阶层的自主创新。”可以说,追赶型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和稳健增长所需的条件,就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既有的追赶过程是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不利于创新的“唯GDP”惯性,仍有一些体制、政策不利于实现增长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如此,才能有效解决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面临的新问题。
创新思维,必须围绕新常态的重点任务,从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我们每天作出的选择和决策,其中都有下意识、不自觉的习惯使然成分。长期发展实践形成的思维惯性,使我们即使面对新常态下的新问题,依然很难抛开原来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例如,只要经济增速放缓,就习惯于实施刺激政策,结果保护了落后产能,延误了创新。又如,一些地方面对新常态的发展思路依然是铺摊子、上项目。一些人嘴上说的是新常态,但思维方式、行事方式还是老一套。其中最为根深蒂固的,还是过分相信和依赖行政力量。这种习惯影响之深,有时会使人们认识不到它是一种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旧习惯。
新常态下,模仿式发展的边际效用递减,怎样寻找新的增长点?关键是靠大众创新。新常态下,政府工作的重点是为企业、民众提供公平而充分的竞争环境和空间,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而不是直接选择产业和项目。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靠市场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会议强调“政策要宽,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培育市场化的创新机制”。这里讲的实际就是新常态下的思维方式创新。应切实按照这样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那种认为我国过去发展靠的是劳动力红利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劳动力便宜就可以带来红利,那么,比我国劳动力便宜的国家有很多,为什么它们没有取得我国这样的发展成绩?对我国发展更为准确的阐释是,改革开放解放了人这一最具革命性的生产力,激发了人的活力和创造力。从这个角度看,新常态下寻找新的增长点,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人的创新创业活力。
李义平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