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斑马线前不让行人 司机将被扣3分罚款200元
“车速不快不会撞人;已经打了方向,打喇叭就是叫行人注意……”这些都是被查处司机在人行道不让行人的理由。
25日,记者乌鲁木齐市从水磨沟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自3月17日起,水区交警在西虹东路出气筒酒吧路段,采用DV抓拍的方式,对不让行人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南湖路中队民警宋飞告诉记者,一周时间,民警几乎每天都能查获至少20名不让行人的司机。
25日11时,记者随南湖路中队民警来到该路段,11时至12时一小时时间内,共有3名司机因在人行横道前不让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还有20余名驾驶人被批评教育后放行。
11时40分许,一辆挂新A号牌的灰色轿车以大约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通过斑马线,而此处斑马线上还有一名行人正在过街,南湖路中队指导员周伟采用DV将该车不让行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并依法将其拦停。当被问及是否知道警察为何挡他时,驾驶员花师傅说,“知道,我在斑马线前没让行人。我觉得我开得慢,撞不上的。”警方查验花师傅的驾驶证时发现,他还在实习期,花师傅告诉记者:“平时我让呢,今天下雨车速不快,就想开过去不会撞上路人。”
在路边等待过街的胡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在附近上班,每天都要从这里过马路,“这个人行道没有红绿灯,路也宽,所以车跑得特别快,也就是有交警在,要不每次过街都得自己注意、小心,不然真容易发生事故。”
周伟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对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交巡警将按相关规定,扣3分并罚款200元。对于在人行道上不避让行人的车辆,我们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个别驾驶员经过斑马线看到行人后,仍然速度较快行驶或者加速行驶的,我们会依法处罚。”
据了解,水区交警还将进一步加大机动车不让行人的查处力度,在无信号灯的重点路段人行横道处,采用DV抓拍及现场处罚的方式查处。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若在人行道上因不让行人而引发事故,行人若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驾驶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您及他人的损失,请不要心存侥幸,一定礼让行人。(彭芳 王晓红)
